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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云审”:被告隐藏财产抗拒执行获刑一年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8日讯(通讯员 毛鋆)疫情期间,特案特办,不聚一处,四方上网,一样庄严。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中才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龚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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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往刑事案件庭审不同,被告人龚某某未到庭审现场,而是出现在了显示屏上。这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云上法庭”审理刑事案件,实现了审判人员在法院,被告人在看守所两地远程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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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周某与龚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决龚某某偿还周某借款本金525000元,判决生效后,龚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9年3月13日,该案经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武陵源区法院执行。武陵源区法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2019年4月16日向龚某某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龚某某未报告其不动产等财产情况。2019年5月5日,龚某某与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向周某履行还款义务,武陵源区法院对其司法拘留两次,龚某某仍拒不履行。2019年11月7日,周某以龚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武陵源区法院提起控诉。

武陵源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龚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武陵源区法院持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努力迈进。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毛鋆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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