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婧 金姝彤)人的一生中,关键的就那么几步年幼时的一步错路,可能就断送了美好前程。好在关键时刻检察官拉了一把,让掉队了的“熊孩子”重新走上正轨。
“鉴于你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积极践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未检办案理念,5月11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现场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9日,17岁的小熊(文中均为化名)因法治观念淡薄,受“朋友”大熊鼓动,一起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但寻找财物未果,后大熊带着偷得的一双新袜子,与小熊离开现场。案发后第四天,大熊、小熊双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小熊涉嫌盗窃罪一案(大熊案已另案处理)移送至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考虑到小熊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决定对小熊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宣告教育】
5月11日,永定区检察院对小熊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并邀请了公安办案民警和法定代理人参加。案件承办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专干宋珈主持仪式。
▲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官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向小熊阐明触犯的法律以及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的根据和理由,并对小熊提出了深刻的教育训诫:“希望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法守法,重拾信心,提振精神,翻过自己不光彩的一页,靠学习和劳动扎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检察官宋珈面对面进行释法教育
小熊在深受触动之余承诺一定会吸取教训,在今后好好学习技能,努力回报家庭、回报社会。
多年来,永定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办案方针,这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办案检察官一直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掉队”了的孩子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除了办案中的一对一帮教,永定检察还先后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校园毒品犯罪预防”等多种主题和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成绩与挑战并存,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让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富意义和成效!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周婧 金姝彤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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