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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主集中制 精准选用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精准选用事业所需的好干部,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近年来,湖南省张家界市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强化集体领导把关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特别是在本轮机构改革几批人事调配中,我们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注重广泛听取意见、注重日常考察识别、注重从严把关“过筛子”,一大批攻坚克难、实绩突出、不找不跑、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被选拔了上来,有力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

动议酝酿做到“三个注重”。干部动议是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在动议环节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群众公认、公平公正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注重常态调研。改变过去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察的做法,把知事识人的功夫下在平时,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在本轮机构改革人事调配中,动议之前我们组织开展干部日常调研,事前不设指标、不定对象,通过调研谈话、实地查看,发现了一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为市委决策提供了真民意、活情况。要注重基本程序。严守规则、履行程序是在选人用人中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制度在上、规则在前,在提出人事酝酿方案之前,先制定动议方案,明确调整的理由、原则、范围、条件等,在动议方案的总体框架下形成人事酝酿方案,防止临时动议、因人动议,确保动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注重充分酝酿。坚持个别酝酿与集体酝酿相结合,人事酝酿方案经市委书记审核后,必须广泛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既要重视听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人选对象、人选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听取其他相关单位的人选推荐意见,力求在更广的视野内酝酿更多的合适人选,进行更加充分的分析研判、综合比选。要重点征求有关市领导特别是“书记专题会议成员”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争得理解支持,及时完善修订方案;召开“五人小组会议”,讲清情况、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推荐考察做到“三个改进”。在干部推荐、考察环节贯彻民主集中制,就要把知事识人、事业为上、择优善任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目标。要改进推荐程序。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也可先进行会议推荐,两种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印证。既要注重掌握民意情况,又要发挥党组织在确定人选时的领导把关作用,确保民主推荐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有效。要改进考察方式。将干部考察的重点放在考准考实上,把听其言和观其行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深入了解人选情况。灵活采取谈话方式,不简单限定谈话范围,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谈;不限定时间,把情况谈深谈透,善于听弦外之音。不限定考察模式,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干部真实表现。要改进评价方法。坚持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突出对干部政治表现的综合分析研判,把专题调研情况与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把人选情况与领导班子情况结合起来,把当次的考察与巡视、信访、审计、年度考核、参加培训和集中教育等情况结合起来,透过现象看本质,为考察对象精准“画像”。

研究决定做到“三个坚持”。研究决定是干部任用工作的核心环节。在干部研究决定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做到坚持标准、从严把关、集体决定。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最普遍的民意反映,研究决定干部,要注重群众口碑,把群众公认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标准,突出实践、实干、实绩导向。在具体人选的决定过程中,要比实绩、看表现、听口碑,大胆使用干成事的干部,坚决调整不干事的干部,全力保护敢干事的干部,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市委通过提拔重用一批敢于担当、干出实绩的干部,有效激发全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要坚持严格筛选审查。组织部门坚持从严把关“过筛子”,反复研究酝酿提出经得起推敲、各方面成熟的方案,对方案中的人选逐一筛选分析其德才表现,把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用起来,对政治不合格、群众反映大的干部不予考虑,既把好人选政治关,又确保人选适岗适位。同时凡是提拔重用的干部一律按照“凡提四必”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带病提拔”。要坚持全面抓好执行。研究干部坚持集体决策制,事前充分听取个人意见,决定后须按规定到岗履职。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确保党委决定和意图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对个别有情绪、不满意的干部,要重点进行谈话教育,引导干部看淡名利得失,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总结评估做到“三个强化”。每次干部人事调整后,全方位审视检视、认真盘点总结、持续调整完善,是在选人用人中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的集中体现,是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的有力举措。要强化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工作检查评估长效制度,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特点、效果和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形成高质量的用人评估报告。起草用人评估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宏观把控、科学分析、精准评估,结合自身评价、用人部门评价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改进措施,为以后干部选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打下坚实基础。要强化社会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干部调整后的各方面评价意见,聘任“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市委特邀监督员,通过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反响和意见。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充分吸纳、有效运用到选人用人工作中。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负面反映,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的要严肃处理。要强化跟踪管理。坚决杜绝一选了之、只用不管现象,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建设考察调研,定期在巡视巡察中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岗位调整后的干部进行跟踪观察,对履职不力的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帮助提高,对不胜任现职的适时作出调整。

(作者:艾可知 中共湖南省张家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转载自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2020年第3期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艾可知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3/31/6965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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