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31日讯(通讯员 覃捷)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乎生计。近日,笔者从武陵源区医疗保障局获悉,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武陵源区医保局联合区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全区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实施办法》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对全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本医疗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政策执行期限不超过5个月。另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起,允许延缓6个月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但不得延缓至2021年及以后年度缴纳。
《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大病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前期已足额缴纳减征期应减免职工医保费的,多缴部分可以按规定抵缴后续应缴的医保费。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不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减半征收这项举措,预计为全区企业减负约145万元,为同级地方财政减负约250万元。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覃捷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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