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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检察院获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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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慈利3月18日讯(记者 宁力)3月18日,慈利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吴清英为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授牌。吴清英希望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形成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以榜样的力量,推到我县掀起争创文明单位的高潮。

县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宁力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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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3/18/687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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