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张家界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分工界定标准(试行)》予以公布,请全市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4月15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主动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登记。
其中,2019年经市应急管理局发文明确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对未按要求申报的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张家界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分工界定标准(试行)
3、消防救援机构联系表
4、张家界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3月15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消防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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