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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

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17日讯(通讯员 胡玲芳)“谢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帮我们追回了工资”。日前,在武陵源区法律援助中心,18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期盼三年之久的20万元工资。

2016年2月张某、刘某、田某等18人受侯某雇佣,进行边坡支护工程的施工,三个月完工后,侯某仅给工人们支付了部分工资,张某、刘某、田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19年8月28日到武陵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咨询后,立即告知张某等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于28日当天接受了张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

经过调查,援助律师发现候某是与某盛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某盛公司尚未向侯某付清工程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某盛公司应当在拖欠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张某等人一并将某盛公司列为被告。

2019年9月4日,经法院开庭审理,达成调解意见,由盛公司替侯某于9月5日支付张某、刘某、田某等18人工资20万元。至此,期盼三年之久的工资终于“讨”回来了。

律师温馨小提示: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制定了具体举措预防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导致欠薪的发生,规定了建设领域用工及工资支付规范,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胡玲芳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1/17/6632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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