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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欧跃元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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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定1月14日讯(记者 欧媛)1月13日,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林贤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漆辉玉、张辉文、杨建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褚晓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朱法栋提请的关于免去欧跃元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的议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关于免去欧跃元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红网时刻永定站

作者:欧媛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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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1/14/6575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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