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惠民财政】张家界市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 助力脱贫攻坚

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6日讯(通讯员 林成志)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张家界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措施,为全市决胜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2016年以来,全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92亿元,全部用于农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治理等中央、省、市明确的精准扶贫项目,为全市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全面吃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各项政策,牵头起草并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2016〕46号),从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及时间、资金范围、整合规模及方式、工作措施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对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20项、省19项、市17项财政涉农资金,按规定比例采取“先切块、再分配”的方式全部整合到位。

二是瞄准贫困精准使用。严格运用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成果,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身上。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实施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整合到位的涉农资金与各区县《扶贫攻坚规划》的精准扶贫项目精准对接,建立健全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重点支持特色产业扶贫,依据全省产业扶贫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申报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全市推进优势农产品发展“3+2+N”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壮大大鲵、莓茶、杜仲、葛根、蜂蜜等优势农产品,支持打造“旅游+农业”的全产业链,做强做优贫困村的特色产业,形成了具有“张家界特色”产业扶贫新格局。

三是优化流程加快支付。一是专户核算,建立资金总台账。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意见》的要求,以区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和扶贫项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现场督办指导、下发督办通知等方式,强力推进扶贫资金支出督查督办工作,力促资金形成实际支出。三是坚持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资金拨付的跟踪检查,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对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模式,切实加快资金实际支出进度。

四是查摆问题扎实整改。坚持把中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是全面澄清底册。对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特别是“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分类建立台账。二是据实分类处理。针对部分财政扶贫资金 “以拨代支”、项目单位“趴账”问题,认真甄别,区别对待。对未安排具体项目计划而导致资金“趴账”的,回收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已立项,但项目未实施或项目实施较慢的,责令限期完成,超过限期回收资金;对项目已实施但未完成报账而造成资金“趴账”的,督促其按程序加快报账进度。三是开展专项核查。市财政局成立专门核查小组,对市、区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乡镇财政所、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及行政村开展专项核查,督促问题整改,努力促进扶贫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对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保证项目可行性;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坚持一月一调度,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早动工,早完工,早结算;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用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强化措施严格监管。一是根据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用好用足涉农整合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出台《张家界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二是稳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贪污侵占财政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财政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和发放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资金闲置滞留、公开公示不到位、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 “九个治理重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通过完善公开公示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扶贫资金管理监控体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问题整改反馈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等多方监督,杜绝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林成志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9/06/595191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