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警视窗】慈利: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旅店!两名业主被拘、场所予以取缔

众所周知,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

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

开业前还须获得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未获得上述两证擅自经营就属于“黑旅馆”

警察将会进行查处

当前

慈利县有宾馆、酒店300余家

其中不乏无证经营的私营业主

提醒经营业主

千万别心存侥幸...

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23日讯(通讯员 慈公) 近日,观音桥派出所就在一次旅馆业清理行动中,查处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黑旅馆” 2家, 其经营业主赵某玉、余某莲分别被慈利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经营场所也被警方依法予以取缔。

案情回顾

QQ图片20190823151228_副本.png

8月15日,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环城南路旅馆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赵姐旅馆”在未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馆。

经核实后,民警依法将该旅馆经营业主赵某玉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明,该旅馆自2019年3月以来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但是赵某玉在明知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擅自经营该旅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玉予以行政拘留,并对赵某玉经营的“赵姐旅馆”依法予以取缔。

同样被查处的还有位于零阳大道的“华诚宾馆”。

8月16日上午9时许,民警对“华诚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宾馆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该宾馆至今。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宾馆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查处,要求责令整改而一直未整改到位。

同日,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经营业主余某莲予以行政拘留,并对其经营的“华诚宾馆”予以取缔。

慈利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外出住宿时,请入住手续齐全、具备身份证上传系统的正规宾馆或旅店,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同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黑旅馆”极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藏身之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黑旅馆”等非法经营住宿场所,警方将予以重拳打击!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慈公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8/23/5830631.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