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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窗】慈利5人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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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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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违法行为人照片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5日讯(通讯员 慈公)5月6日,一条“法院打人了”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起群众大量关注。当天15时许,慈利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新浪微博昵称为“苍莽传”的用户发布了一条“中国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法院干警打老百姓,打伤打残......”的微博,其内容为虚假不实信息,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由于视频中不实信息的传播,引发媒体、群众对李某忠、李某梅扰乱单位秩序事件的大量关注,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更对慈利县的形象造成影响。

为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网络环境,阻止不实信息的传播,避免不知情群众被误导,慈利县公安局展开对视频内容、视频拍摄者、视频中散布“法院打人”信息的喊话者,以及新浪微博昵称为“苍莽传”的微博使用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证。同时,对李某忠、李某梅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

经调查证实,5月6日9时许,慈利县2、3、4路公交车承包者李某忠、李某梅等人,在慈利县人民法院门口,拉扯横幅,堵塞大门,致使车辆和人员无法出入,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办公秩序。

在此过程中,李某群、覃某拍摄造谣“法院打人了”的视频并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引起大量关注。向某在看到视频后,进行了下载,并以昵称为“苍莽传”的新浪微博发布了该视频,并配有“中国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法院干警打老百姓,打伤打残......”的文字。

李某群、覃某、向某虚构事实发布的消息,造成网民对慈利司法机关的误解,损害了慈利县的整体形象,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5月9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忠、李某梅以及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李某群、向某4人被慈利县公安局抓获。

5月11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覃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经调查取证后,慈利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忠、李某梅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群、向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覃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我现在意识到自己的错了,我很后悔,我会吸取教训,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是虚构事实发布微博消息的违法行为人向某在对其宣布拘留决定时的自省。

随手拍下一个短视频,一句未经核实的话,不顾后果的转发,破坏的是公共的秩序,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触及的是法律的底线。

同时,维权不是按“闹”分配,而是合理合法的主张。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慈利县公安局将坚决予以依法打击!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慈公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5/15/5515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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