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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窗】蜀黍讲故事:爷爷的“老火铳”上交了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22日讯(通讯员 龚超群)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个来自我的家乡沅古坪的故事。首先就从我的爷爷开始讲起吧。

张家界市永定区沅古坪镇是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世代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为主。这里物产丰富,物阜民安。山林里,小河边有着各种各样的野味,当地人如果想改善生活或者赚点外快,就会上山打猎。

我爷爷就是这样一个以打猎为兴趣的人。打小,爷爷就经常去山里猎物,给我们几个孙子孙女解馋。左手拿上一把“火铳”,右手拿上他自制的各类编制的鸟套,背上背篓,就出发了......像泥鳅、黄鳝、鸟类、蛇、竹鼠、竹鸡等都是常有的。这些野味,在烹饪的时候不需要添加任何的调料,只需加上一点菜籽油和食用盐就非常的美味了。

“今天又打了几只斑鸠,你们拿去分了吧。”听到爷爷的话,我们几兄弟闻讯就出来了。在这个小镇上,打猎对于当地的村民就跟春耕秋收一样再正常不过了。所以,猎户要用的家伙自然都是要备的,尤其是猎枪。

“吱吱吱/喳喳喳”“BOOM——BOOM——BOOM!”随着一阵枪响,森林里顿时静了下来,只能依稀听到风的声音。过了一会,老刘背着一杆猎枪,手里拧着几只羽翼丰满的斑鸠,出现在乡村的过道上,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村民们都知道老刘是一把打猎的好手,平时除了干农活以外,最大的兴趣便是上山打打鸟,采点蘑菇、野菜,用各类编制的捕兽器捕抓竹鼠、野鸡、野兔、山雀等。瞧!他家二层小楼上的笼子里便养着一只有漂亮羽毛的金鸡,他总是在旁人面前炫耀他的劳动成果,乡里乡亲时不时能在他家混上一两顿野味尝尝鲜。当然,这已经是90年代末的事了。往后的十年,因为长期捕杀、猎杀,山里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上山的猎户自然也就慢慢变少了。

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开始实施,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在当地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宣传发动下,很多村民都主动上交了猎枪,爷爷的火铳当然也上交了。

老刘却仍然坚持着。这天,两个穿着制服的派出所民警来到了他的门前,“刘叔啊,你又出去打鸟啊。”“对啊,你们找我有事吗?”“我们是想给你说一下,枪支弹药是国家管制物品,你说万一打伤人了,或者被别人偷去造成不必要的后果,这是非常严重的”。刘叔却固执的说:“放心,我会保管好滴,保证不得出事!”在沅古坪派出所民警的再三劝说下,依旧没有进展,这无疑给派出所工作加大了难度,毕竟乡里相亲都是普通淳朴的农民,还是要以说服为主。

今年,全国上下掀起了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当地乡镇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宣传,要求每家每户现场签订《缉枪治爆家庭保证书》。在政策的感召下,王家坪镇桥边河村桥边组村民朱大爷,主动将十二年前卖至慈利县金岩乡红练村百果组的一把火铳追回上交。他说:“这是父亲留下的火铳,收藏了三十多年。”十二年前,他以二百元的价格把火铳卖出去了,现在主动追回上交。

消息传到了老刘的耳朵里,他在家坐不住了。这天,沅古坪派出所教导员赵书培正准备带领两名辅警下村入户,宣传缉枪治爆政策,远远地就看见老刘拧着把猎枪站在村口,“我等你们好久了!这是我上山用的家伙。”老刘把枪交到派出所民警手里,嘴里嘟囔着,“再也不上山(打猎)了,再也不上山了......”完成登记后,老刘把手背在身后离开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由于措施得当,宣传到位。截至目前,沅古坪派出所共收缴各类枪支329支,枪管69根。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龚超群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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