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16日讯(通讯员 顾冰)近日,西溪坪派出所抓获违法人员张某某(男,50岁,永定区人),查处行政案件一起。
4月14日22时许,西溪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西溪坪办事处渡口居委会公交站台有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并对其进行盘查,经查,该男子叫张某某,民警在其后腰处查获一把用纸盒包着的约40公分木质刀柄的杀猪刀,随后,民警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张某某对自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顾冰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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