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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调整 最高报销比例达90%

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21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 吴海波)1月21日,笔者自武陵源区医保部门获悉,自1月1日起该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调整,最高报销比例达90%,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以后,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0-3万元(含)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为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支付比例为:0-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则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屈泽清 吴海波

编辑:全江玲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1/21/4711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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