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18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设立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其主任委员、委员名单由主席团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更名为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其名单不再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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