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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白波辞去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白波辞去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白波辞去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市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1/04/4539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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