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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第一案

  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13日讯(通讯员 向进 屈平)9月12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彭某某贪污、职务侵占、行贿一案,该案为永定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第一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永定区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区监察委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共200余人现场旁听案件审理,让大家接受了一次“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彭某某利用其担任教字垭镇青云桥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通组公路建设上,套取村集体征地补偿款113余万元、虚增工程量套取村集体资金16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5.9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一人犯数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前,审判长结合该案案情向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律教育。

  为保障该案的顺利审理,永定区法院着力加强与区监察委、区检察院的协调沟通。该案的成功审结,标志着永定区法院与区监察委、区检察院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已基本形成,为今后探索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奠定了基础。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向进 屈平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9/13/483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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