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阳光检察】慈利检察:对一名未成年人不起诉

  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23日讯(通讯员 伍文娟 谢海军)受理案件后迅速办结,及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近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一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强(化名)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2018年3月31日,小强趁其母亲不备,偷拿了家里的2.7万元现金用于购买衣服、鞋子等个人消费。慈利县公安局随后以涉嫌盗窃罪对小强立案侦查,之后将该案向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过阅卷审查后发现,案发时小强尚未年满18周岁,根据我国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可不按犯罪处理”。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加紧审查该案,在8天之内迅速办结并依法对小强做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后继力量,其健康成长和国家的未来息息相关,社会各方都应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消费观念的引导,教育他们做自强不息、有理想追求的好少年。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伍文娟 谢海军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7/23/48505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