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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调低罐装车过磅重量 偷盗水泥涉罪被批捕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7日讯(通讯员 杨川)唐某系某水泥厂员工,负责水泥罐装车过磅称重工作,宋某某系罐装车司机,从事水泥拉载业务。2017年底,犯罪嫌疑人唐某、宋某某约定:唐某在宋某某拉载水泥罐装车称重时,调低水泥罐装车的过磅重量,使宋某某拉载水泥的实际重量远超结算的重量,然后由宋某某将拉载的水泥卖出,以谋取不法利润。唐某、宋某某二人采用上述方式,共偷盗水泥20余次,获利10余万元。后被工厂负责人发觉,报警将二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宋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核,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唐某、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杨川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6/27/485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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