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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第四次荣获“全国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小串)日前,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武陵源区经湖南省司法厅严格考核后,认定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张家界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这也是武陵源区第四次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武陵源区法治建设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层依法治理、全民普法、公正司法、专项治理、典型示范带动等多方面入手,强化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兼顾,按照创建标准,逐项落实,开拓创新,依次推进,逐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氛围,有力促进了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小串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6/25/486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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