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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一餐厅拒绝履行行政处罚 区食药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红网时刻1月17日讯(通讯员 汤遵鹏 陈芳)武陵源区米娅风情餐厅在经营期间,在馒头里添加复合膨松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武陵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4月26日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于2017年6月23日对武陵源区米娅风情餐厅业主李伊彩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出(张武)食药监食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

  武陵源区米娅风情餐厅业主李伊彩逾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武陵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2日申请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要求,为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武陵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将食品药品违法程度大、社会危害大、社会影响大及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记录在失信联合惩戒系统。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汤遵鹏 陈芳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1/17/495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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