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1月10日讯(通讯员 张公 )1月5日,覃某某(男,家住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因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覃某某经营的客栈被取缔。
2018年1月5日,军地坪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武陵路的一客栈未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老板覃某某擅自对外经营,经对该客栈前台电脑住宿登记系统记录进行查询,自2017年7月以来,该客栈接待游客数千人。派出所迅速组织力量,立案查处覃某某的违法行为。
在查清覃某某的违法事实后,给予覃某某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并取缔了该客栈。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张公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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