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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入户盗窃再陷囹圄

【阳光检察】瘾君子为他人提供毒品吸食 一人犯两罪被判刑

专题:阳光检察

  红网张家界分站4月24日讯(通讯员 杨川)2016年4月,钟某某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年初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实施盗窃行为。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4月9日凌晨2点,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徒步至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仁康医院旁边小区,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在小区转悠几分钟后,选择了一栋二楼的住户。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从一楼窗户爬至二楼窗户边,用随身携带的千斤顶将窗户钢筋顶开,然后进入被害人曹某房间,将放在熟睡中曹某旁边的手机、钱包等财物盗走,原路返回,离开房间,后在离开小区的过程中被巡逻人员抓获,作案工具被扣押。到案后,钟某某如实供述所实施的盗窃犯罪事实。

  居民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楼层较低的住户,不可安装外凸式防盗窗,要保证防盗窗与楼体立面平齐,以免给“飞檐走壁”窃贼提供方便。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杨川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7/04/24/51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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