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分站4月1日讯(通讯员 向薇)3月31日,慈利县交警大队零阳中队在高速公路南辅道路段巡逻时,突然警车被追尾了,民警下车查看时发现追尾车辆的驾驶员竟是无证驾驶。
上午,零阳中队在高速公路南辅道路段巡逻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民警发现警车被追尾了,于是下车检查追尾情况。在请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她神情一直显得很慌张且无法出示驾驶证,她称自己还没申请报考驾驶证,今天是让刚刚从部队回来没多久的弟弟教她练车,车是她弟弟找朋友借的。当请身为“教练员”的弟弟出示驾驶证时,竟发现两个人都无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随后,民警连人带车扣回交警队。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向薇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