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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开展2017年计量器具强制性检定

  红网张家界分站2月20日讯(通讯员 卓少民)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慈利县计量工作实际,近日,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发了《2017年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与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县各单位及个人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规定主动申请周期检定与首轮检定。新增添的计量器具必须申请检定和备案,暂停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写出停用申请报告到该局计量股备案,不准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坚决禁止未经检定向社会出具数据,不得使用无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无检定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

  通知要求:各计量授权、认证机构除认真按规定的资质范围开展检定与检验检测工作外,还必须按规定组织标准器具量值溯源,确保标准器具误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通知强调:全县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统一由该局标准化计量股备案,标准化计量年审后方可营业。各制造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其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相关单位进行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取得有效合格证印后方可销售。计量器具销售商不得销售残次、自行组装和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计量器具。

  通知还强调:各生产厂家和经销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定量包装商品、预包装商品、金银饰品的净含量、标识符合要求,杜绝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卓少民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7/02/20/524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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