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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喜获“司法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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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阳光检察

  红网张家界分站2月17日讯(通讯员 黄杰)2月16日,从省检察院传来喜讯,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在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工作评先评优中,喜获“司法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及“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三项集体荣誉,胡晓春、周清、刘春艳三人分获“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为护航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作用。

  荣获“司法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及“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既是对永定区院以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今后,永定区院将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践行“崇法厚德、务实高效”的永定检察精神,积极推动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检察业务、检务保障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为保障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黄杰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7/02/17/524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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