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分站2月16日讯(通讯员 滕晓群)公安机关作为执法大户,执法质量是其工作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则是检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为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永定公安分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一、扎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基本工作
永定公安分局执法质量考评的总体工作步骤保持与市公安局基本一致,即拟定考评方案;阅卷、评卷;通报问题;复议、复核;督促整改;排名、追责。在此基础上,又形成自身特色,并据此扎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基本工作:
(一)考评对象
除去省厅与市局的考评之外,永定分局每季度实行一次集中考评,将全局24个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单位列为考评对象,事先不做通知,随机在网上对案件进行抽查考评。2016年第四季度起,该局确定了“一案一评”的考评机制,即对该季度办理的所有案件,由全体法制大队民警通力合作,进行“地毯式”的逐案考评。2016年全年,该局自行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共对1461起案件进行了考评(其中第四季度考评案件1116起)。此后,永定分局将继续大力推行“一案一评”的考评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法制民警的监督之下,每一起被查出问题的案件都得到切实整改,并以此提高全局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
(二)考评模式
除了每个季度的考评之外,还规定了日常考评,实行周期性考评与日常性考评相结合的模式。日常考评即负责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疑难案件等各方面的法制民警,分工负责,对自己所负责的案件进行日常考评。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整改,并定期通报。
(三)考评模块
2016年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大力推广运用执法办案积分系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高度重视,并确定永定分局为张家界市执法办案积分系统试点单位。2016年10月,该局下发《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试行办法》,积分系统随之开通。系统开通后,根据省公安厅的要求和系统设置,永定分局确定了更为科学的考核办法,将接处警、案件办理、办案场所应用、涉案财物管理以及案件质量等方面均作为考核模块纳入考评之中。科学设置的考核模块使考核内容更加清晰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将对该局2017年的执法办案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落实考评结果运用
(一)以案件评查结果为依据,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考评后,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并分析原因,确定整改重点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召开考评情况通报大会,对考评发现的问题一一与责任单位对号入座,使各单位对自己的执法质量状况和薄弱环节有直观、全面、系统的认识。同时制发执法指导性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执法,如2016年8月下发《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在考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中常出现的问题一一列出,并做出规范指导,供办案单位遵照执行。以2016年第四季度考评为例,法制大队对全部1116起案件完成初评后,将考评时发现的问题逐一详细列出,反馈给各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考评依据,同时,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案件记录在案,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在下一次考评中继续考评。
(二)以考评最终结果为依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转发给各单位学习参照,并严格落实。把年度考评结果与部门、部门领导、案件承办人工作实绩挂钩,与选拔任用干部挂钩,与落实执法责任、奖优罚劣等挂钩,增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对于在执法考评工作中发现突出问题的民警个人及所属单位,区别情况不得参与本年度内的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问题较重的,给予违纪处分。2016年全年,在永定分局内网上总共下发有关于执法质量考评的通知和通报19次,逐案通报了办案单位、办案人、存在问题扣分情况,并加权后列入绩效考评成绩。2016年,针对出现的执法过错问题,该局总共对6个单位的10名办案民警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2个办案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全面提升整体执法质量
出了对基础工作的扎实开展,永定公安分局还确定了其他制度,以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一)办案民警出庭应诉
2016年,永定公安分局在往年基础上,更大力度推行办案民警出庭应诉制和民警旁听机制,要求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主办民警都应与法制民警一同与行政相对人对簿公堂,对有学习价值的案件要求其他民警参与旁听。2016年全年,该局开庭的15起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案件的主办人员均参与应诉,另有百余名民警参加过旁听。与行政相对人对簿公堂让他们在紧张的庭审氛围中“红红脸”“出出汗”,更加全面客观的看到自己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倒逼办案民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法。
(二)以考促学,知识共享
永定公安分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推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激发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民警执法资格与执法办案权限挂钩,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审核案件,不得担任领导岗位职务。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建立法制大队、二层骨干、分局民警等微信群,对相关法律知识及时转发到微信群供民警学习,实现信息与知识共享。2016年,该局共组织170多名民警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其中70人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报名参加考试与紧张的备考,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激发广大民警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履职打下更为牢固的基础。
(三)一岗双责,一案双查
一岗双责即:对于所有法制民警而言,其除去自己负责的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行政复议诉讼等领域的工作外,还要通力合作做好全局的案件考评工作。特别是确定“一案一查”的考评机制后,法制民警每一季度都有大量的案卷要查阅审核。一案双查即:对于在季考评和日常考评中存在问题的案件,由负责对该案进行考核的法制民警督促整改,直到该案整改合格完毕。对于法制民警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后又被市局或省厅考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况严重的,对法制民警和办案民警一同问责。
2016年,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和永定公安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该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较往年取得了更好成绩,于2016年4月代表张家界市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第二名,并被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呈报为2016年度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7年度,永定公安分局将再接再厉,更加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满意张家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滕晓群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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