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张家界市2025-2026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予以公布。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省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做好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工作,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二、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定期检查。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对重点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落实。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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