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永定区委批准,永定区纪委监委对永定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欧振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振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侵害群众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欧振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永定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振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监委
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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