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2日讯(桑植站记者 张芬)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律观念、在矫意识,4月11日,桑植县司法局联合公检法等单位对辖区内1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对一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宣布撤销缓刑、送往桑植县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在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并经司法所教育后仍不思悔过、无视法律规定,被桑植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两次警告仍不改正。鉴于以上情况,桑植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陈某某缓刑的建议,区法院审核确认后随即作出了撤销陈某某缓刑的刑事裁定书。
在警示教育现场,宣读了对陈某某的撤缓建议和撤销陈某某缓刑的刑事裁定书,随后桑植县看守所干警将陈某某控制并带离了现场、押送看守所交付执行。本次活动由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监督。
社区矫正是在“高墙之外”的服刑,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桑植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有力地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警示了其他矫正对象应正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下一步,桑植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防止脱管漏管,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对于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零容忍”、严处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结束后,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服从监管,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不仅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非常震撼的一课,拧紧了他们思想上的“开关”,使其对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了解,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进一步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服从监管,为全县平安稳定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是全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流程、严肃刑罚执行起到了有效推动作用。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芬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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