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校教练杨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被罚
3月24日晚,慈利县某驾校一杨姓教练在朋友家吃饭饮酒后,得知县城交警正在查酒驾,便驾驶车牌为湘G08***的教练车向永安大桥酒驾部署点驶去,行驶至检查点时主动停车,摇下车窗主动接受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慈利交警对杨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2.七旬老妪“烧火土粪”引发山林火灾被判刑
2022年9月6日17时许,被告人田某在自家屋后将玉米秸秆和杂草堆在一起,覆盖上一层土后用打火机点燃烧火土粪,火星将旁边田坎上的杂草点燃后往山上蔓延,引发山林起火。经鉴定,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1945 公顷(32.9175 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1542 公顷(32.313 亩),森林类别为省级公益林。2023年3月3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田某因焚烧火土粪引发山林火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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