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已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自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上述标准的贯彻执行,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自2023年9月1日起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茶叶产品。
二、茶叶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中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详见标准)
1.产品包装层数要求不超过四层。
2.包装空隙率要求详见以下列表。
3.包装成本要求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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