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30日讯(通讯员 朱未)8月30日,张家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田华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日、褚新年、周芳、龙维务、陈光明、刘明成、邓剑及秘书长郝超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万东、副市长龙铁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新,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了文本草案;听取了《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文本草案。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张家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龚颜辞去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朱未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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