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16日讯(通讯员 彭海凌)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慈利县龙潭河镇一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假借木材加工之名,非法生产经营樟木油等危险化学品。
检查发现,该企业现场储存樟木油成品12桶(约2吨),储存场所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暂停使用樟木油生产设备,并依法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同时将该批樟木油成品转移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
经中国检验认定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该企业生产的樟木油样品的危险性分类为:易燃液体(类别4),达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属于危险化学品。该企业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未取得相关证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该企业为典型“三合一”场所,危化品储存间与厨房、员工宿舍在同一栋建筑物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泄露、爆炸引发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慈利县应急管理局与司法机关积极对接,于2022年12月6日向慈利公安局移送该案件,慈利县公安局于12月14日刑事立案侦查,目前,慈利县公安局已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彭海凌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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