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1日讯(通讯员李靖)近日,慈利法院金融法庭依法调解多起涉农业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杨某系张家界某富硒农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其于2020年11月2日向慈利某银行借款31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借款到期后,杨某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无奈之下该银行将杨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该公司系张家界地区特色生态农产品企业,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带动本地区产业、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具有较大推动作用。该公司主营的富硒大米主要销往上海,因上海地区长期受疫情影响,大米严重滞销,致企业一时还款困难。现上海疫情已过,杨某在今年秋季丰收时,可以偿还贷款本息。
为此,承办法官秉承“促进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放水养鱼”方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其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银行适当延长贷款的偿还期限,年底还清贷款本息。事后,杨某对此深表感激,感谢法院为其民营企业发展争取了生存空间。
近年来,农村地区涉农业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为筑牢良好营商环境,慈利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痛点、难点与堵点,建立法官与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赋予了企业在疫情之下“喘息”的机会,又有效保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靖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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