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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风险提示
2022-06-13 16:56:13 字号:

关于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风险提示

关于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风险提示

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并非保险,如遇车辆转让、事故理赔等情况存在一定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在购买保险时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消费者如果购买“车辆安全统筹”后,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是退保风险。当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能像真正的保险一样随车过户,需要车主退出原挂靠的运输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此时便产生了“退保”纠纷。

二是理赔风险。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得到有力保护,目前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何理赔、理赔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都是按“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合同约定。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后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三是纠纷处理风险。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一旦发生退保或理赔纠纷,车主要么沉默,要么诉至于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除了增加车主维权成本以外,根据目前全国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只能采用一般法《合同法》,而非特别法《保险法》。在法院认为统筹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后可以依据《合同法》赔付,但是运输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如果资产少无法履行合同,可能无法给予风险补偿。

四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缺乏有效保障。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有雄厚资金做支撑,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而统筹公司准入条件低,如果发生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或无法支付赔款的情况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仅需承担有限责任,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后发生交通事故,理赔规则不在我国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之内,目前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统筹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得不到充分保障,易引发群体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五是无法享受机动车辆保险折扣优惠。目前,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险公司连续投保的车辆根据历史出险情况,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的车辆,以后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则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购买保险请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营的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法律法规对其理赔程序、理赔标准和理赔时效均有规定,发生理赔纠纷时还有投诉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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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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