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30日讯(通讯员 唐丽君 熊梦棋)5月3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为把罂粟幼苗“当蔬菜吃”,2021年12月,被告人黎某在湖南省慈利县通津铺镇长峪铺村家中的菜地里将他人送给自己的罂粟果种子种下,后种子发芽并生长,部分罂粟苗已经开花结果。2022年4月,黎某种植的疑似罂粟苗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清点共有2085株。
法院判决: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制度,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大多为农村地区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的人,他们其中的部分人是为观赏目的,部分人当蔬菜食用,部分人是听信能够治病的功效。殊不知,毒品原植物及其果实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被用于制造毒品,将严重危害社会。小编在此提醒,切勿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丽君 熊梦棋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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