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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严厉训诫教育——张家界中院对一威胁法官的当事人进行训诫教育
2022-04-16 15:13:43 字号:

当事人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严厉训诫教育——张家界中院对一威胁法官的当事人进行训诫教育

韦某某向徐姣艳法官道歉。

训诫现场。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16日讯(通讯员 陶涛)“徐法官,对不起,我向您真诚道歉,不该威胁和辱骂您。”4月15日上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圆桌调解室,当事人韦某某向市中院法官徐姣艳表达歉意。

2022年1月17日,张家界中院依法受理上诉人韦某某与被上诉人邹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徐姣艳与合议庭成员深入现场调查,依法开展案件庭审,多次组织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

4月11日,因不满承办法官徐姣艳对案件的调解,韦某某在给徐姣艳法官打电话沟通的过程中,对徐姣艳法官进行言语辱骂,并威胁其人身安全。

经张家界中院党组研究,鉴于韦某某未造成实质性伤害,本着预防违法犯罪、教育感化当事人的目的,决定对韦某某进行训诫教育。4月15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忠志,审委会专职委员周洁代表法官权益保护委员会训诫韦某某。

训诫现场,周洁向韦某某播放了其辱骂徐姣艳法官的通话录音。高忠志向其宣讲了威胁辱骂法官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和训诫教育。韦某某当场表示知错改错,现场向徐姣艳法官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人民法官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员,是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忠诚践行者,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谩骂、威胁法官,不仅是对法官人身权的侵害,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的公然挑衅,张家界中院法官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保障人民法官依法履职,对辱骂、威胁法官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陶涛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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