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1月1日讯(通讯员 唐亮)日前,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对四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责令被告慈利县某局继续对四家农村供水机构违法供水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慈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慈利县某局对四家农村供水机构违法供水行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遂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仍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检察院遂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武陵源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武陵源法院受理该四案后,采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模式合并审理。庭审中,根据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合议庭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重点围绕被告是否履职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最后,被告慈利县某局出庭应诉负责人当庭表态今后无论有任何困难和问题,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制止、查处供水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改进到位,排除安全隐患,使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侵害。
武陵源法院通过对该四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能,有效解决了行政机关的懒政、堕政等不作为或者消极作为现象,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武陵源法院将继续履行好司法职能,公正高效的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改善人居质量,护航美丽家园。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亮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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