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8日讯(通讯员 熊丹)驾驶车辆经过斑马线,遇到行人过马路,您是带一脚刹车让行人先过?还是加一脚油门鸣喇叭抢行?2021年3月17日20时7分左右,在慈利县零阳中路中国电信门前人行横道路段,发生一起因未在人行横道上礼让行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先生驾驶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因回家心切,骑车比较急,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经过人行道的时候未看清有行人,未减速直接将一名女子撞倒,双方均受伤。事后张先生向该女子及其家属表示了诚恳的歉意,积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双方达成和解。同时张先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慈利县城区因城市建设,封路路段较多,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课的车辆相对增多,遇到人行横道不减速、不让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斑马线礼让行人不仅是社会公德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斑马线要真正成为安全的行人之道,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遇人行横道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停车让行,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需要自觉遵守交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此外,建议行人应结群过马路。在交通繁忙且没有信号灯的路段、路口,行人过斑马线时应充分考虑主干道交通流量和汽车通行效率,主动等待,结群通过,不要单个或者连续通过,快速通过斑马线,不逗留嬉戏,避免造成主干道交通拥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上述条例的,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以下这7种情形需要机动车礼让行人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熊丹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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