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3日讯(通讯员 覃向军)近日,笔者从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永定区开展为期2年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牵头负责、乡镇(街道)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实施。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此次普查工作主要任务是主要灾种致灾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普查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充实专业力量。强化宣传培训。区普查办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培训,提高普查人员专业能力;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营造支持和参与普查的浓厚氛围。提高普查效率。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等普查成果,实现相关数据资料多部门共建共享。 保证普查质量。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要提高保密意识,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认真落实有关保密法律规定。汇聚普查成果。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隐患数据,开展普查数据风险评估和区划制图,形成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同时,成立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永定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并组建普查专班。所用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负责统筹,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区普查办建立普查工作月报制度,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并通报,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覃向军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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