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秩序混乱,少数司机以实施违法行为来反映诉求。特别是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绿色发展、低碳出行要求,决定在县城区投放共享单车后,少数司机采取扣车、罢运、阻扰共享单车公司卸货等违法行为阻扰政府决策的落实。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交通行业乱象,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及滋事肇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特通告如下:
一、信访人表达诉求应合法、理性,严禁参与、煽动、组织他人实施堵塞交通、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或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宽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家属和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三、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煽动滋事、制造传播谣言,或者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惩处。
四、鼓励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线索,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并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对检举揭发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慈利县人民法院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慈利县公安局 慈利县司法局
2020年9月16日
来源:慈利公安
编辑: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