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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刻行”第一期——《家庭文明》
2020-03-20 18:01:22 字号: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刻行”第一期——《家庭文明》

注:视频内不文明行为系拍摄需要。

【家庭文明行为】

公民应当遵守的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一)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勤俭持家。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培育、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

(二)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三)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教育其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四)对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并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理能力。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森林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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