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掀起全民“学《条例》、量距离、促文明”的活动氛围,慈利县融媒体中心策划拍摄了一系列短视频,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遵守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规定,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文明习惯。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慈利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陆波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掀起全民“学《条例》、量距离、促文明”的活动氛围,慈利县融媒体中心策划拍摄了一系列短视频,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遵守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规定,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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