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3日讯(通讯员 慈公)11月27日,慈利两村民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经过
出现纠纷,派出所出警
11月26日,慈利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三溪村一村民往村部公共饮用水池倒垃圾造成污染。
接警后,民警王稼祥、辅警康绍乾立即赶到现场。村辅警谢永桂说,许某和赵书辉发生纠纷,许某心生怨气将垃圾倒入村部公共饮水池。
现场调解,气焰嚣张动手打人
现场调解中,民警传唤赵某到派出所进行说明,赵某拒不配合,气焰嚣张往地上一躺撒泼,许某见状,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与民警对抗,对民警进行推搡和拉扯。
见此情况,两名辅警立即进行劝阻,警告其不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并要求进一步接受调查。对方不但不听劝阻,使用暴力,用酒瓶砸伤民警,导致民警头部、面部、脖子、手背等多处受伤。
随后,许某、赵某被强制传唤至高峰派出所。
赵某用酒瓶击打民警头部 民警、辅警身体多处被抓伤,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袭击执行公务民警,许某、赵某已涉嫌妨害公务。
案发后,慈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取证。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许某、赵某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许某、赵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慈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态度坚决,袭警行为零容忍
案发后,慈利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
当天,慈利县公安局政委龙军平、副局长周永海代表局党委看望慰问受伤民警王稼祥。龙军平表示要坚决依法维护民、辅警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袭警违法行为,决不能让民、辅警流血流汗又流泪,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执法代表的是法律和国家,妨害公务本质上是挑战法律、对抗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慈公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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