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18日讯(通讯员 甄杰 张依)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有效履职,督促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缴清欠缴的资源有偿使用费1000余万元,使国家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今年3月中旬,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张家界市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欠缴资源有偿使用费数额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到侵害。区发改局在两次发出催缴书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及时将欠缴费用收回。武陵源区检察院民行科立即展开线索讨论并确立办案组迅速进行初步调查,经初查讨论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层报市院批复后立即启动了公益诉讼监督程序。通过走访、调查、询问、调取书证、召开座谈会等措施收集证据,依法监督区发改局督促企业迅速清偿欠缴规费,适时关注缴费情况,促进了区发改局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已将所欠缴费用全部收回。
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持续发力,该案是继2018年成功监督区国土局收回欠缴长达五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1670余万元案件后又一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的案件。通过该类案件的办理,既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又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发展理念,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甄杰 张依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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