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二人因两次酒驾被吊销驾照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5日讯(通讯员 钟懿 卜雅玲)日前,张某龙、张某建二人,因两次涉嫌酒驾先后被桑植县交警大队拘留、罚款,并吊销驾照,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6月9日20时许,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在环保局路段查获张某龙驾驶号牌为陕A88***的小型轿车,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中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驾。执勤民警将其车辆扣留并做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张某龙于2017年1月20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酒后驾车被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过,张某龙系无证驾车,且“再次酒驾”违法行为。
6月15日20时40分许,张某建酒后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湘G9F***的小型普通客车,被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夜查执勤小组查获,现场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毫克/100毫升。经核查,张某建曾于2018年6月4日因饮酒后驾车被张家界市交警支队查处过,此次酒驾属“再次酒驾”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龙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给张某建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两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钟懿 卜雅玲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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