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26日讯 (通讯员 赵前进 王四清)3月25日15时许,按照办案民警电话要求,交通肇事逃逸25个小时后,孟某某走进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官黎坪中队的大门,对此前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供认不讳。至此,永定区“3.24”交通肇事逃逸案得以及时告破。
3月24日15时许左右,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省道S306线永定区后坪街道办事处边岩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将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撞倒后逃逸。接警后,该大队官黎坪中队民警袁伟立即带队驾驶警车赶往事发现场。半途,袁伟意外遇一群众拦车,警车停下后,拦车群众立即靠前,表示自己就是报警人。该群众随后介绍说,自己不但目睹了该起事故,其所驾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也记录下该起事故的全过程,愿意提供给警方。袁伟与该名热心群众互留联系方式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肇事车为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超车过程中与相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右手骨折。因事发现场附近无监控,且事发突然,目击证人及伤者均没记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办案民警随后从报警群众处调取了行车记录仪视频,但视频非常模糊,肇事车的车辆品牌、车牌号码等重要信息均无法确认。办案民警于是加大调查范围,对事发地两端数公里内的所有监控进行了调查,后在事发数百米处一监控里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1XXXG的白色小轿车在事发后不久突然停车,驾驶人下车查看车辆痕迹又驶离。此后通过调取该车事发前监控视频,发现该车从事发路段经过后,车身明显多出了很多痕迹,该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
办案民警随即通过电话与该车登记人姚某某取得联系,姚某某表示车辆系其丈夫孟某某驾驶,自己并不知情。办案民警随后又通过姚某某与孟某某取得联系,孟某某最终同意按照要求驾驶肇事车前往张家界投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赵前进 王四清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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