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日讯(通讯员 周良勇)3月1日,从武陵源区学生资助中心了解到,该区2018年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已到了网上公示阶段,3月份将发放到位,全区11名高校毕业生将得到学费补偿。
据了解,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凡在湖南省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县,国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可参照湖南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8〕40号)文件要求,该区认真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对象的摸底和资料审核工作,目前,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已在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1名高校毕业生将得到每人5000元的学生补偿。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周良勇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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