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8日讯(通讯员 田贵学 全胜佑)6月28日,来自江苏的游客张女士打电话给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感谢价格执法人员及时帮助她处理了一起价格欺诈投诉。
原来,6月25日,江苏游客张女士在景区游览下山后来到农民餐馆吃午餐,饭后在餐馆附近的小卖部发现有商贩买“野三七”,并有疗效说明。张女士见“野三七”对人身体有益,并且有一位男士也在购买,正在和商贩谈价,商贩要30元一斤,而该男士只愿意出10元一斤,商贩接受了男士的价格,张女士认为价格不高可以接受 ,她就挑选了1000多克。商贩又告诉张女士说“野三七”打成粉后便于服用和包装携带。张女士答应了磨成粉再称重量。“野三七”粉磨好后经称重有1105克,结帐时商贩告诉张女士要11050元,张女士大吃一惊,不是说10元一斤吗?商贩说是10元一克,张女士就说不要了。这时商贩就恐吓张女士,如果不付款就要把她绑到山上去,加上张女士所在的团队又要马上走,她只好刷卡付了11050元钱。
6月26曰,张女士在江苏省苏州市物价局工作的朋友通过全国价监QQ群联系到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投诉卢某某的欺诈行为。
接到投诉后,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和张家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执法人员一起联系游客张女士,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并立即联系商贩卢某某,卢某某当时视而不见,并告知他的商铺已关门,他在外地,不方便见我们。执法人员给卢某某讲清了有关法律法规,并告知他的行为是价格欺诈行为,如果不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后来,卢某某答应要和张女士协商,并尽快解决投诉问题。放下电话后,卢某某给张女士打电话进行恐吓,说要对张女士的投诉行为进行报复,要张女士撤诉,他才给张女士退款。双方协商不下来,张女士又将电话打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又联系卢某某,并限定他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张家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接受处罚。 最后,卢某某将货款11050元通过微信转账退给了张女士,张女士将“野三七粉”退还给卢某某。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田贵学 全胜佑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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